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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合法化首年 全台湾2939对双北高雄居前3位

时间:2020-02-22 15:21出处:资讯阅读:123

同婚合法化首年 全台湾2939对双北高雄居前3位

“台湾立法院”108年5月17日三读通过同性婚姻专法,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区。“台湾内政部”今天公布最新统计,1台湾相同性别结婚对数2939对,以新北市、台北市及高雄市居前3位。


“内政部”最新统计,台湾结婚对数计13万4524对,包括不同性别13万1585对,相同性别2939对,较107年减少0.65%,为近10年来新低。


其中双方都是台籍者有11万3308对,占84.23%,一方为外籍与大陆、港澳地区人民者计2万1216人,占15.77%。


在相同性别结婚登记的2939对中,男性有928对、女性2011对,以新北市614对、台北市484对及高雄市396对,居前3位。


岛内结婚的外籍与大陆、港澳配偶中,就地区别观察,以东南亚地区配偶9007人、占42.45%最多,大陆地区配偶6698人、占31.57%次之,另其他地区者3880人、占18.29%,港澳地区者1631人、占7.69%。


若就大陆、港澳地区以外配偶人数的原属国籍来看,以越南籍6171人最多,日本籍1026人次之,印尼籍855人居第3。


性别方面,外籍与大陆、港澳配偶人数,女性1万5268人、占71.96%,高于男性5948人、占28.04%,二者差距已逐年缩小。


区域别方面,与岛内结婚登记的外籍与大陆、港澳配偶人数中,以北部地区1万774人、占50.78%最多,南部地区4988人、占23.51%居次,中部地区4904人、占23.11%居第3,东部及金马地区仅为375人及175人。


与非本台籍结婚对数占该区总结婚对数比率,以金马地区23.84%最高,北部地区16.96%次之,中部地区15.00%居第3,南部及东部地区则分别为14.49%和11.82%。


内政部表示,金马地区因地缘接近大陆关係,与大陆地区配偶结婚对数比率达14.85%;与东南亚地区配偶结婚对数比率,以中部地区为7.49%较高;与其他外国籍配偶占率则以北部地区3.59%相较其他区域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