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枪杀同性密友 醋男判近36万
时间:2020-07-01 19:45出处:资讯阅读:183
台北1日综合店)台湾新北男子陈万庭不满刘姓男密友提议分手,被控4年前约刘男到新北市一家摩铁,在饮品中掺入毒品迷昏刘男,再持枪朝太阳穴射击身亡,陈男辩称刘是自杀,否认杀人,但高等法院更二审不采信,今年4月依杀人罪判陈14年徒刑;刘父不满陈杀害爱子,求偿386万元,高院判准陈应赔偿刘父384万多元,扣除刘父已领犯罪被害补偿金新台币137万多元,判陈万庭应赔246万多元,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刘男与女友交往多年,2人分分合合,2014年,刘进入陈万庭公司工作,2人发展成密友关系,还在新庄租屋同居,后来刘与女友复合,在女友多次劝说下,刘前年2月间向陈提出分手,并指要搬出新庄住处,陈不甘被甩而筹画杀人。
前年2月28日凌晨,陈邀约刘投宿中和区摩铁,却在奶茶掺入安非他命等多种毒品,让刘陷入重度昏迷后,持预藏改造手枪朝刘男太阳穴开枪,刘送医不治。
陈行凶后打电话到柜枱要求叫救护车,并将毒品、子弹藏匿后离开,警消获报到场,发现子弹从刘男头部左侧射入,房内还有情趣用品,循线逮捕陈男。
法院审理时,陈否认行凶,指当天下午2人吸毒后即入睡,直到深夜被刘男呼吸声吵醒,才发现刘男开枪自杀,强调该把枪为刘男所有。一审依杀人罪判陈万庭15年徒刑。
高院合议庭认为,刘身上安非他命等毒品浓度,已达重度中毒致死剂量,在呈现休克、昏迷状态,刘不可能有意识开枪自杀,且在刘男亲友证实下,刘惯用右手,不可能用左手持枪自杀,并认定陈杀害刘男手段凶残,也无悔意,依杀人罪判陈男18年徒刑。上诉后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更一审改判陈万庭17年徒刑。
更二审时,陈万庭不否认携带安非他命及吸食器,与刘男一同入住旅馆,其间刘男头部中枪送医不治,但否认杀人、使人施用毒品、转让毒品(禁药),亦否认枪弹是他所有。
但更二审合议庭综合证据认定陈万庭说词不实,陈仅和刘男感情生变,即利用刘男施用陈提供的禁药及刘男自行携带的毒品,陷于重度昏迷后,持枪射击刘男头部致死,手段凶残,犯罪情节重大,且毫无悔意,考量陈所犯非法持有改造枪枝部份被判刑3年8月已执行完毕,另施用毒品已经原审判刑确定,改判14年徒刑。
刘父不满陈杀害儿子,让他遭受丧子之痛,对陈求偿殡葬费、儿子将来对他的扶养费、精神慰抚金等共386万元。高院判准陈应赔偿刘父384万多元(约55.88万令吉),扣除刘父已领犯罪被害补偿金新台币137万多元,今判陈万庭应赔246万多元(约35.77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