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典特刊
在瑞士作为一名同性恋、双性恋或跨性别者
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间性人与酷儿(LGBTIQ)这一群体在瑞士的生活和故事,以及他们的权力和需求。
时间:2019-11-15 19:03出处:资讯阅读: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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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一位同性恋者若想为人父母,就必须踏上一条布满荆棘的路。除了政策空白和繁冗的手续之外,瑞士法律并没有保障同性恋人士的平等待遇。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彩虹群体将寄希望于“人人皆有婚姻权利”(Mariage civil pour tous)议案,瑞士新组议会将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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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间性人与酷儿(LGBTIQ)这一群体在瑞士的生活和故事,以及他们的权力和需求。
“我的女伴很早以前就提到‘要孩子’的话题,而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自己没有权利,” 维罗妮卡回忆道。她和女友朱莉2013年注册了伴侣关系。两人在深思熟虑后,熬过漫长、昂贵且费神的程序,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
在瑞士,只有异性夫妇可以接受医疗辅助生育(PMA)服务。因此,居住在伯尔尼州的维罗妮卡和朱莉不得不考察了多种替代方案。“我们首先想到靠私人捐精的方式,也联系了一对男同性恋伴侣,但他们最终决定不参与进来,”维罗妮卡讲到。
她们于是转而与一家位于伦敦的孕产诊所取得联系。“我们了解到,关于同性伴侣的生育,英国和瑞士的法律近似;精子捐献不能匿名,如果我们的女儿有这个愿望,她可以在成年后获知生父的信息。我们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维罗妮卡强调说。
为了受精,维罗妮卡必须计算好激素周期,赶在最好的时机前往伦敦。她的第一次尝试就成功了。“我们运气不错,” 维罗妮卡说。她和朱莉现在已经有了一个3岁的女儿。但是她们尚未变成法律承认的“三口之家”。
“最好是可以有4位家长,”法比安*说到。这位45岁的伯尔尼州男性同性恋者和伴侣共同养育者一名7岁的儿子。“他的妈妈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十几岁时就认识。我们都是同性恋,而且都希望有自己的孩子,”法比安接着说。这种情况下,他们既不必求助于医疗辅助生育,也不用启动领养程序。法比安和女性好友自发建立起“联合家长”的模式。他们各自的伴侣并没有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也没有法律认可的家长身份。瑞士法律不允许一个孩子拥有两名以上的家长。法比安质疑道:“法律其实应该重新定义这一问题,因为如今,两名以上的成人伴随一位儿童成长的情况并不少见,不管是不是彩虹家庭。”目前,全球尚无任何国家的法律认可“一名子女拥有两名以上父母”的情况。
*此处为化名
直到2017年底,唯有维罗妮卡-孩子的生母-拥有法律认可的家长身份。2018年1月1日,收养法修订版生效后,同性恋者终于可以收养自己伴侣的子女。
朱莉为了当上“法律承认的母亲”,必须提交领养申请-而这远不是简单的行政手续而已。首先,法律规定了一些前提条件:伴侣要至少要共同生活满3年,孩子要年满1周岁。
“一方面,这些期限规定能够帮助当局确保两位家长都在为抚育孩子而付出,”维罗妮卡认为。但另一方面,假设孩子生母突然过世(而领养手续尚未通过),这就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我的父母就可以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当然,我们的情况还好,我父母很支持我们。”
瑞士各州、各语言区的领养程序都有所不同。先要准备齐全众多文件,尤其是无犯罪记录、检察院证明、税收账目副本、健康证明和详尽的个人履历。之后,当局还会进行家庭社会调查,包括一次家访以及对(6岁以上)子女的谈话。申请家庭还必须掏腰包,缴付大约1000瑞郎的手续费。在某些德语州,领养费用高达3500多瑞郎。
“一直以来,我都知道,有一天我会成为一位母亲,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梦想,即使瑞士法律不允许我将其实现,这也是我的权利。”Gabriela拉过Ornella的手,并将其紧紧攥在自己手中,而后她接着说:“Aaron有两个妈妈,享有无尽关爱,爱是家庭的核心,爱与家庭结构毫无关系。”
作者: Stefania Summermatter,于Losanna这一程序和1973年生效的重组家庭领养程序完全相同。“大多数是继父领养再婚妻子婚前子女的情况,而孩子的生父要么身份不明,要么放弃抚养权或者已经死亡。而为这种情况设计的受理程序完全不适用于彩虹家庭,”瑞士彩虹家庭伞状组织(多语)
的联合主席Catherine Fussinger解释说。“有时,我被看作是需要证明自己清白的人,这让我很恼火。”
维罗妮卡*
伞状组织一方面在促进相关行政机构对同性恋者单亲家庭特殊性的了解,另一方面在申请程序的过程中向申请家庭提供支持。该机构尚未遇见过申请被拒的情况,但是多个申请目前处于搁置状态。“申请成功前漫长的等待对家庭的凝聚和认同感都是一种考验,”伞状组织执行经理Maria von Känel遗憾地说。而且,即使是在同一个家庭,领养每个孩子都要单独提交一次领养申请。
目前,维罗妮卡和朱莉还一直在等待政府的回复。在这一“悬而未决”的时间段里,她们的家庭无法享受充分的法律保障。“有时,我被看作是需要证明自己清白的人,这让我很恼火。如果我是一个单身女人,我作母亲的权力是被承认的。但是我和我爱的女人在一起,这一权利就得不到认同。”
为了消除顽固的不平等现象,LGBTIQ人群权益保护组织发起旨在引入“人人皆有婚姻权力”(mariage civil pour tous,多语)
的议案,以确保同性恋者享有同异性恋者同等的权利-包括女同性伴侣的领养权、接受医疗辅助生育的权利以及子女出生后的双重父(母)子关系权利。这样一来,同性恋母亲便不再需要求助于领养程序,孩子生母的同性伴侣将被自动认可为合法家长。像大多数欧洲国家一样,在瑞士至今禁止借腹生子。但是,有些男同性恋伴侣为了规避法律,出国寻找代孕服务;而另一些人则与女同性恋伴侣达成协议,共同实现为人父母的计划。
在政治层面,事态尚不确定。8月30日,议会国民院法律事务委员会投票通过向同性伴侣开放婚姻(医疗辅助生育权利除外)的议案。在“人人皆有婚姻权利”议案的审核阶段,多数政党都希望议案全部诉求均可通过,其中包括通过接受精子捐赠受孕的可能。
联邦议会国民院最早将于2020年3月对该议案予以定夺。而这一政治接力棒则交到了今年大选产生的新一届议会成员们的手中。
*此处为化名
据瑞士彩虹家庭伞状组织透露,西方共有11个国家不仅承认同性婚姻,而且赋予同性伴侣共同为人父母的权利-也就是说,家庭内或家庭外的收养、医疗辅助生育(PMA)服务、双重父(母)子关系等权利均被认可。
说到同性恋人士的权利,瑞士是西欧4个赋权最少的国家之一。只有希腊、列支敦士登和意大利排在瑞士之后,在上述三国,同性恋者除了拥有缔结民事婚姻权利之外,不享有亲子关系权力。
“我们的邻国也不很进步,” Catherine Fussinger遗憾地说。法国和德国虽然赋予同性恋者婚姻权,但是两国依然不允许同性恋伴侣求助于医疗辅助生育。经过激烈的辩论以及维权游行,法国有望于明年在政策上有所突破:同性恋的医疗辅助生育在国民议会(下院)已获通过,而参议院则将于明年1月对此议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