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法庭判处监禁鞭笞 欧盟要求释放5男同性恋
时间:2019-11-13 19:20出处:资讯阅读:142
欧盟要求我国即刻释放5名因尝试进行同性性爱,而遭伊斯兰法庭判处监禁及鞭笞的男子。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发言人玛嘉柯契姜琪克(Maja Kocijancic)强调,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及双性人(LGBTI)的权益,是在现有的国际人权法和相关国际公约下受到保障。
她周一发文告指出,《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适用于全人类,而且没有区别。
在11月7日,雪兰莪伊斯兰法庭裁决5名涉嫌进行同行性行为的男子罪成,其中4人被判坐牢6个月、鞭刑6次和罚款4800令吉。另一名男子则被判坐牢7个月、鞭笞6下及罚款4900令吉。
根据了解,这5名男子被指在去年11月,在吉隆坡外围一家公寓内被逮捕,他们当时正在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有关行为违反了伊斯兰法律。
玛嘉柯契姜琪克表示,鞭刑是体罚的一种形式,违反了男性人权;她也强调,这是一种“酷刑”,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做法,也是一种残酷的手法。
“欧盟希望这5名男子尽快被释放,也冀在马来西亚国际义务下,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及双性人的人权,受到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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